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
7月30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获悉,《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临政字〔2021〕2号)正式印发,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对于临时安置过渡期限,新颁布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并临时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但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一直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涉及到具体项目被征收人,对信息和政策的公开要求更高。新的管理办法在第一章增加了1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推行信息化管理,应公开的房屋征收信息纳入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平台。”房屋征收信息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各县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征收决定、征收公告、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收程序、回迁公告等均会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目前除报纸、当地政府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体外,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网已上线,广大群众可通过“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