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获得数据,“十三五”时期,临沂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9912元增长到28887元,增长了8975元,年均增长7.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8627元增长到39466元,增长了10839元,年均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828元增长到15918元,增长了5091元,年均增长8.0%。城乡收入比由2015年的2.64下降到2.48,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构成。稳就业是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压舱石”。“十三五”时期,临沂市年均新增城镇就业11.95万人,2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撑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保市场主体是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的“助推器”。五年内,市场主体数量翻番,商城交易额保持高速增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居民经营净收入支撑力较强。财产净收入有望成为居民增收的“新引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理财渠道进一步拓宽,村居社区福利逐步普遍并提高标准,土地流转形式丰富多样、流转租金随之上涨,居民财产净收入“源多面广”。保基本民生是居民转移净收入的“稳压器”。我市每年新增5万余人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金标准,多次提高低保、特殊供养人员补贴发放标准,居民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的后劲很足。
临报融媒记者宋波 通讯员刘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