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郯城县胜利镇的刘先生将一面写有“热情为人民服务,真诚为群众解忧”的锦旗,送到郯城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刘方晓、刘锦程热心帮助,为自己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
经了解,刘先生在胜利镇经营一家农机站,收购经营二手农机。3月7日,刘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在徐州自己有一台二手农机要出售,询问刘先生是否收购。生意上门,没有拒绝的理由,刘先生便加了对方的微信。随后,对方将农机的型号、成色及照片视频通过微信发给了刘先生。刘先生看过后非常满意,商定以11.5万元的价格收购农机。
价格敲定后,一向豪爽的刘先生直接将全款转给了对方。可付款两天后,却迟迟不见对方发货,联系卖家时,对方称农机已经在路上。徐州市距离郯城县区区两百公里,货物半天时间即可到达,可耐心等待几天后仍然不见农机到 手。刘先生气愤地要求对方退款,但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对方微信及电话再无回复接听。
无奈之下,刘先生于3月20日来到胜利派出所报警求助。了解情况后,民警随即联系到了卖家,表明身份后,告知对方如果既不发货也不退款,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将会依法予以打击。在民警的普法教育及法律威慑下,卖家表示因与运货司机产生纠纷,导致货物迟迟不到,愿意退回全部货款。几日后,卖家便将11.5万元全部返还给了刘先生。
“我联系了二十多天都没有结果,没想到民警一通电话就搞定了,还是人民警察最靠谱!太感谢胜利派出所的民警了!”收到退款的刘先生激动地说。3月29日,刘先生特意订制一面锦旗送到派出所,感谢民警的热心帮助。(通讯员 李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