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2022〕28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姜家岭村、乾沂庄村,义堂镇东部,临西九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兰山区义堂镇姜家岭村、乾沂庄村。
地块2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角沂社区,兰山街道北部,临西九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角沂社区。
地块3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义堂镇南部,东至太和庄村工业用地、西至太和庄村果园、南至太和庄村旱地、北至太和庄村物流仓储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太和庄村。
地块4范围:兰山区汪沟镇西汪沟村,汪沟镇中部,东至西汪沟村水浇地、西至西汪沟村科教文卫用地、南至西汪沟村水浇地、北至西汪沟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汪沟镇西汪沟村。
地块5范围: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义堂镇东部,东至乾沂庄村城镇住宅用地、西至临西十一路、南至乾沂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乾沂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
地块6范围: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丈埠屯村,义堂镇东部,东至乾沂庄村城镇住宅用地,丈埠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临西十一路、南至丈埠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乾沂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丈埠屯村。
地块7范围:兰山区义堂镇丈埠屯村,义堂镇东部,东至丈埠屯村农村宅基地、西至临西十一路、南至丈埠屯村农村宅基地、北至丈埠屯村城镇村道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丈埠屯村。
地块8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义堂镇东部,东至化沂庄社区其他林地、西至临西十一路、南至化沂庄社区水浇地、北至聚才八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
地块9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丈埠屯村,义堂镇东部,东至丈埠屯村水浇地、西至临西十一路、南至化沂庄社区、丈埠屯村水浇地、北至聚才八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化沂庄社区、丈埠屯村。
地块10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鄅古城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戴城子村水浇地、西至柳青河、南至戴城子村城镇村道路、北至鄅古城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鄅古城村。
地块11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鄅古城村城镇道路、西至鄅古城村其他林地、南至鄅古城村其他林地、北至鄅古城村城镇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
地块12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郑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郑城子村城镇道路、西至郑城子村城镇道路、南至郑城子村其他林地、北至郑城子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郑城子村。
地块13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杏苑陶然社区、岳家坞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柳青河、西至杏苑陶然社区其他林地、南至岳家坞村公路用地、北至杏苑陶然社区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杏苑陶然社区、岳家坞村。
地块14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新官庄村、岳家坞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新官庄村其他林地、西至柳青河、南至岳家坞村其他林地、北至新官庄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新官庄村、岳家坞村。
地块15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后皮庄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柳青河、西至岳家坞村城镇道路用地、南至后皮庄村其他林地、北至岳家坞村设施农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后皮庄村。
地块16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柳青河、西至岳家坞村其他林地、南至岳家坞村旱地、北至岳家坞村城镇住宅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
地块17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鄅古城村城镇住宅用地、西至鄅古城村旱地、南至鄅古城村城镇住宅用地、北至鄅古城村城镇住宅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
地块18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柳青河、西至岳家坞村城镇住宅用地、南至岳家坞村其他林地、北至岳家坞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
地块19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戴城子村其他林地、西至戴城子村其他林地、南至戴城子村城镇道路用地、北至戴城子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戴城子村。
地块20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鄅古城村其他林地、西至柳青河、南至鄅古城村城镇道路用地、北至鄅古城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
地块21范围:兰山区李官镇李官村(原张家村)、李官村(原小李官村)、沂河苑村(原本沂庄村),李官镇中部,汶泗公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李官镇李官村(原张家村)、李官村(原小李官村)、沂河苑村(原本沂庄村)。
地块22范围:兰山区李官镇沂河苑村(原徐家官庄村)、沂河苑村(原张家寨外村)、沂河苑村(原李家彭庄村),李官镇东部,汶泗公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李官镇沂河苑村(原徐家官庄村)、沂河苑村(原张家寨外村)、沂河苑村(原李家彭庄村)。
地块23范围:兰山区李官镇寨外林场、沂河苑村(原李家彭庄村),李官镇东部,汶泗公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李官镇寨外林场、沂河苑村(原李家彭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2拟用于临西九路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拟用于方舱医院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4拟用于兴华学校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科教用地。
地块5-9拟用于商谷绿化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0-20拟用于柳青河两岸及绿化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1-23拟用于汶泗公路扩宽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兰山街道办事处、义堂镇人民政府、汪沟镇人民政府、柳青街道办事处、李官镇人民政府2022年8月25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Ⅰ-Ⅲ级区片,区片每亩补偿8.5-12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