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为深入推进《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兰山区《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在人民广场、红嫂广场、齐鲁园广场等区域周边设置宣传站点,就《条例》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兰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宋营,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赵富军及区局班子成员等领导现场指导。
在人民广场的宣传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耐心仔细讲解《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细节与意义,同时介绍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倡导大家以身作则,做好文明兰山的实践者、创造者。
四个街道在各自辖区内,为更好的普及《条例》知识和意义,工作人员现场宣讲条例内容,分发宣传材料,播放宣讲音频、视频,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
宣传点引起了广大市民朋友的热切关注,执法人员现场分发宣传单页。不少市民朋友对新条例仍有不解之处,执法人员一一解答群众疑问,耐心具体解读条例内容。
据悉,兰山区将深入推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对照前期制定的宣传活动方案,通过宣传车辆的不定时巡回宣传、借助媒体设立专栏、借助 LED 显示屏广告、设立宣传站点集中宣传、社区干部志愿者宣传入户等方式,对《条例》实施及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进行重点讲解,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使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为,树立新风,强化监督,积极维护洁净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