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
但总有部分驾驶人不当回事
这不,这位“驾驶人”
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摩托车
结果悲剧了
7月9日凌晨,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辖区派出所移交案件,称在陶然路与平川路交会处附近,有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对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呼气式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待检。后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
温馨提示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酒驾摩托车的处罚标准和汽车是一样的,所以,请广大车友们切莫侥幸,珍爱生命,时刻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