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上午9点,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来到城区文化广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平安驾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一定要带好安全头盔,它能够很好的保护我们的头部,这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有效避免意外的发生。”活动现场,民警围绕“文明守法·平安回家”这一主题,向群众宣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的重要性。通过剖析交通事故案例,普及如何安全过马路、安全行车等方面的基本常识,还结合冬季天气特点,讲解在雾天、雪天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如何安全驾驶。最后,民警提示群众,一定要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车以及不安全、不合法的车辆,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远离交通事故。
“通过参加这个活动,我学到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比如,在马路上如何礼让行人、如何正确佩戴头盔等,以后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礼让,努力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市民张立艳通过观看宣传图版材料和民警面对面解答咨询收获满满。
据悉,本次活动,发放各类交通安全读本、宣传彩页等材料700余份,回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