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被劝导。
8月30日,临沂公安交警组织研发的智慧劝导手机程序“递进式智慧劝导”,在临沂城区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将被劝导。
上午10时,在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会处,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冒雨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启动“递进式智慧劝导”,同时进行“爱心头盔”发放。没有安全头盔的市民现场用手机扫码,付押金20元即可领借“爱心头盔”。
“爱心头盔” 发放现场。
据了解,8月20日,临沂市文明办、临沂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25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集中宣传解读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具体内容动。对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将实行“递进式智慧劝导”。
为市民讲解“爱心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第一次被劝导,交警将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关注“临沂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阅读市文明办和交警支队联合发出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第二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第三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现场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参加10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同时利用劝导小程序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正确佩戴头盔。对不规范佩戴的,予以纠正,直至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方可放行。
民警为一名儿童佩戴“爱心头盔"。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张斌 通讯员 高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