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临沂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
此次受理范围是在市直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且经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2024年度首次打算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贴者,务必在缴纳社保费用之前到常住地或户籍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此次受理时限为:自8月12日至11月2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线下窗口受理地点在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北部人社业务服务区受理窗口。
线上网站受理,申请人应是近两年内申请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且已缴纳本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临沂市人社局网站申报,经网上审核后受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临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申请者应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参保,并足额缴纳了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指: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已享受过单位吸纳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的,计算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限,应将已享受过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为2024年度市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基本养老保险补贴300元/人·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执行。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