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罗庄区宝丽一号小区的居民张女士突然发现原本楼下设置的垃圾桶全都“搬了新家”。在小区一侧新建设的垃圾分类清洁屋内,不时有居民在督导员的指导下进行垃圾分类,有序地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传统垃圾桶撤出,智能“清洁小屋”上线。在罗庄,一座座由罗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的垃圾分类清洁屋的智能“清洁小屋”成为风景。这些智能“清洁小屋”大小不等,功能齐全,设置了可回收箱、有害箱、厨余箱、其他箱,采用封闭式设计。屋内配置了垃圾分类宣教室、垃圾分类智能投放区、垃圾暂存区等功能区域,除臭、灭蝇除蚊、垃圾桶清洗、污水排放等多种装置和系统一应俱全。
3月份是《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月。罗庄区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集中宣传系列活动,推动《条例》知识“进公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在护台公园、银凤湖公园设立宣传站点,充分利用农贸市场、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大屏等街头阵地,滚动播放垃圾分类标语,同时,组织10辆宣传车,利用洗扫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悬挂条幅、播放《条例》宣传音频,到全区8个街镇284个村居(社区)进行为期8天的集中巡回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度和参与度。目前已累计向市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明白纸和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3600余份,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讯员 陈子怡 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