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予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补贴
□ 全面实施“个人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推广“无证明”极简报装
□ 发放200万元文旅惠民消费券
琅琊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日前,临沂市印发《临沂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购置新能源汽车、家电、电商、餐饮、旅游等多点发力,打出促消费“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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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知》要求,对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临沂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对价税合计5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补贴1000元,价税合计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价税合计10万元(含)至15万元的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对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市域内举办的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单个活动实现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居全市前10位的,每个活动奖励主办方5万元。10月份集中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行业协会,开展新品展示、集体团购、让利促销、旧车置换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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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大中型社会公共停车场、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等,建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5%,其中快充桩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构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网络。电网企业直供既有居住区固定车位全面实施“个人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推广“无证明”极简报装模式,提升群众办电便利度。年内新建公共充电桩3000个、个人充电桩2万个。
开展“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补贴等集中促销政策,大力推广绿色智能家电,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
支持网络零售业发展,推广“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打造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对网络零售额首次过亿元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支持知名品牌引进,发展“首店经济”,对成功引进餐饮、零售业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并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每引进1个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开展具有引流效应的品牌形象展示活动,合理规划外摆活动区域,规范报备、监管流程。组织评选一批消费环境优、带动能力强的市级特色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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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乡村旅游看沂蒙”品牌,促进民宿消费,对新获评山东省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项目投资主体5万元、3万元奖补。
对在我市经营的首次获评国家五钻级、四钻级、三钻级酒家,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奖励。组织评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特色餐饮名店。
在市级层面开展的旅游、美食、民宿等促消费活动中,依托网络大咖、头部主播进行的宣传推介,对浏览量超过1000万或点赞量5万以上的图文、短视频等作品给予创作者5000元奖励。
设立旅游团队奖励资金100万元,对组织大团队游客的组团社、地接社分别给予奖励,对承接高铁、飞机精品小包定制旅游团队的地接社给予落地交通补贴。
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200万元。依托新媒体平台,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年卡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组织开展全市“十大最具人气文旅消费活动”“十佳夜间文旅消费打卡地”“特色旅游景区”等评选活动。
打造“时尚临沂·演艺之城”品牌,对在我市举办的单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大型演出、音乐节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引导国有企业、社区通过利用闲置用房为托育机构、养老机构提供场地,采取减免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鼓励适当放宽租赁期限,租赁期不少于3年。
临报融媒记者 杨帆 李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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