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是围绕手术的一个全过程,从病人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包含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是指从确定手术治疗时起,直到与这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为止。
便秘是一种(组)症状,表现为排便困难和(或)排便次数减少、粪便干硬。排便困难包括排便费力、排出困难、排便不尽感、肛门直肠堵塞感、排便费时和需辅助排便。慢性便秘的危险因素有经济状况、文化程度、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和精神心理因素等。慢性便秘会导致患者生命质量下降,造成明显的经济和社会负担。
手术是慢性便秘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而围手术期处理是慢性便秘患者手术治疗的重要环节。为更好地规范我国慢性便秘围手术期处理,由中国医师协会肛肠医师分会、中国医师协会肛肠医师分会肛肠疾病专家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肛肠医师分会临床指南工作委员会共同发起、召集国内本领域专家成立工作小组,联合制定《慢性便秘围手术期处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年版)。
该共识将鲁南制药的战略产品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纳入其中,为临床专家提供更多中成药选择。
病症结合,分期辨证
便秘多由饮食不节、情志失调、年老体虚、病后、产后、药物等因素所致,其病位在大肠,与肺脾肾肝相关。
中医辨证施治,燥热内结于肠胃者,属热秘;气机郁滞者,属气秘;气血阴阳亏虚者,为虚秘;阴寒积滞者,为冷秘或寒秘。
基本病机分为虚实两端。治疗原则实者以祛邪为主,宜泻热、通导;虚者以扶正为主,当益气温阳滋阴。邪去正盛则大便通,忌一味运用泻下药使得正虚邪恋、津伤肠燥加重便秘。
共识推荐,肠道管理
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获2021年版《慢性便秘围手术期处理中国专家共识》所推荐,这也是继《肛门良性疾病围手术期排粪管理专家共识2020》《慢性便秘诊疗进展》《精编结直肠肛门外科常见疾病临床诊疗路径》等权威书籍后又一力荐,共识对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在慢性便秘围手术期中药调理中的重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
《慢性便秘围手术期处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版)原文
中医中药调理(推荐等级:推荐):
中医中药的调理,对降低手术并发症、提高手术疗效具有很好的效果。术后患者肠道功能恢复需要一定时间,遵从辨证论治、注重调整脏腑,以中药、针灸、推拿等协同的治疗方式进行调理,特别是对于术后便秘症状改善欠佳患者,可服用具有标本兼治的中成药,如“首荟通便胶囊”等。
该共识的发布为慢性便秘围手术期处理的辨证施治提供了新的循证医学证据,同时针对慢性便秘围手术期所关注的术前评估、术前准备、术时选择、术后处理及术后随访等临床问题给出了详细的推荐,同时展现出中医中药的调理,对降低手术并发症、提高手术疗效具有很好的效果。
为何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拥有如此魅力,获诸多指南、共识力荐?下面我们来看看其独特之处。
1.最佳配比,道地药材
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源于国医大师经验方,是由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改进的优秀中药品种,中华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会长田振国教授对顺益舒®首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顺益舒®首荟配方科学,攻补兼施,以补为主,调节五脏增加人的功能排泄动力,临床疗效好。
人参、芦荟为君药,大补元气,清肝热益气生津;何首乌、阿胶为臣药,滋阴润燥,养血润肠;枸杞、决明子、白术、枳实共为佐药,泻热行滞通便,补气滋阴润肠;枳实又为使药,引药入经,直达大肠腑。
中华中医学学会肛肠分会前会长田振国教授
点评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
中华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副会长赵宝明主任认为全方补不留滞,泻不伤正,作用于脾胃,使中焦脾胃恢复升清降浊的正常功能。适用广泛,对气阴两虚的中老年人、长期卧床、肿瘤术后患者等人群效果显著。
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精选道地药材,长白山林下参、宁夏枸杞等,质量保障,疗效确切、安全可靠。
2.现代药理学优势
现代药理学研究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的作用,发现顺益舒®首荟以多种机制发挥作用,全面改善肠道状况。
提升胃肠动力:增加肠道细胞内三磷酸腺苷(ATP)的合成,为细胞直接供能;促进肠道细胞线粒体的修复;
抗炎,减少并发症: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通过影响肠道细胞内的硫化氢代谢水平,进而调控肠道组织动力学、缓解肠道炎症及氧化应激水平,发挥促排便作用;参与长链脂肪酸的代谢,长链脂肪酸转化为短链脂肪酸,具有抗炎作用;
修复肠道,快速康复: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可以修复结肠黏膜层上皮细胞的完整、排列整齐和规则;维持杯状细胞的完整;减少或消除炎性细胞的浸润;维持肌层和外膜的正常。顺益舒®首荟通便胶囊对于Cajal间质细胞具有明显的促增殖作用,从而起到加强胃肠道动力的作用;
促进肠液分泌:钠/钾离子转运ATP酶αl蛋白(ATP1A1)抑制剂;修复受损的肠液分泌细胞。
参考文献:
[1]黄忠诚.慢性便秘围手术期处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版)[J]. 中华胃肠外科杂志,2021,24(12):1035⁃1040.
[2]付曦,张敏余朝萍.首荟通便胶囊治疗腹腔镜术后腹胀的疗效观察[J].药物评价研究,2021,44(2):394⁃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