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杜从俊 彭飞 临沂报道
2021年7月13日下午3点左右,郯城县泉源镇居民刘某某被他人以为其报名网红粉丝团,如要退团会被扣款为由诈骗14970.00元。案发后,郯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迅速根据资金流向,核查到微信收款账户为济宁市任城区某一修车铺。
7月14日,办案民警驱车及时赶至济宁市任城区,于当日14时在城区某宾馆楼下,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四名湖南省澧县籍嫌疑人杜某、杜某阳、唐某、文某(女)抓获。
经查,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为给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所用微信、支付宝收款二维码,驾车周游各地,寻找合适的商铺,以扫码转账给商铺返点为由,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网络资金收款帮助。13日,杜某阳等四名嫌疑人同驾一辆轿车,行至济宁市任城区时,接到诈骗犯罪分子转款指令,因车辆洽需维修,遂以修车无钱让朋友转账为由,借用某修车铺收款码将受害人刘某某14970元收取,车辆修好后让修车铺老板将多余款项转至其个人微信。
目前,杜某、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郯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