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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阚秋晨 实习记者 李欣 临沂报道
近日,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农户赵先生在向城镇某农药店购买农药,使用后却发现丝瓜严重烧伤,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赵先生找到店主沟通此事,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店主认为自身出售的农药没有问题,不予赔偿。赵先生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此事,对其进行调解。
据了解,赵先生因自家丝瓜得了蓟马,于3月19日到郭某某经营的农药店购买治疗丝瓜蓟马的农药,郭某某向其推荐了一款效果很好的药,说“这个药有很好的效果,喷施后24小时就见效”。20日,赵先生按照郭某某介绍的用量喷洒在丝瓜秧上。21日早晨,赵先生却发现原本长势喜人的丝瓜秧苗一夜之间蔫了。又过了一天,赵先生眼瞅着丝瓜苗情况不见丝毫好转,便带着空药瓶去农药店找郭某某讨说法,并提出赔偿要求。郭某某一口咬定药物没有任何问题,都是喷施过量导致,拒绝给予赔付!
接到投诉以后,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了解具体情况,赶赴赵先生家的菜地和另一位“受害者”的大棚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录制视频留档,并遍访了当地几家农药店。得到的答复是该类农药只可用于黄瓜螨虫的防治,若用在丝瓜上则会影响瓜秧长势。此次损失主要原因在郭某某。
之后,调解员一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郭某某最终愿意进行赔偿,但对于赵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不愿意接受。为顺利达成和解,调解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并对实际损失进行了评估,双方最终达成赔偿一致。
在调解员见证下,农药店老板郭某某一次性向当事人赵先生赔偿人民币16000元,双方签署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书,调解终结。
“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的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3月30日赵先生将一面绣着“真心为民办实事,情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兰陵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办工作人员手中,表达着对工作人员为消费者解难事、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诫广大朋友们,购买农药时,一定要到正规农资店进行购买,也可根据生产日期、农药名称、使用范围、注意事项、是否有絮状物等辨别农药的真假。遇到问题时,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12345,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