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资讯网 > 信息 > 正文

临沂公安交警将在兰山区试点推行“随手拍”

2021-07-15 10:48
已有 0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记者从14日召开的临沂市公安交警系统创城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有力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群众参与度,临沂公安交警积极探索实施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工作,将在兰山区试点推行。

  据悉,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为认真抓好创城工作,努力做好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和交通诱导屏等设备的运维保障,确保各类设备“擦亮双眼、全天在线”,发挥好其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作用,加大创城测评涉及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力度,推进非现场执法水平的提升之外,积极探索实施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工作,明确随手拍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及工作规范,利用手机APP实时抓拍。

  据了解,探索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工作,主要目的是有力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群众参与度,净化道路通行秩序,引领城市交通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在前期工作中,临沂公安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操作流程》等规定,通过考察学习、实地勘察、调研论证等措施,拟定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纳入“随手拍”范围: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违章停车;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随意变道;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交通信号灯损坏、不亮、遮挡、倾斜等故障。

  当前,临沂公安交警已研发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手机APP,明确工作人员权限、责任和义务及工作流程,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转换到公安专网,作为处罚依据。

  临沂公安交警将招募一批交通安全观察员,在兰山区试点推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这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完善提升,视情在全市推广。

  (临报融媒记者梅鲁生 张斌 通讯员高杜娟)

临沂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临沂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临沂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临沂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临沂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临沂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临沂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临沂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我们崇尚分享。 业务联系:临沂市悦然广告有限公司
邮箱:lyxinwenzx@126.com 内容QQ:251941806 广告QQ:107770420
鲁ICP备17033267号-3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2422号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活动热点营销
临沂资讯网法律顾问:朱正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