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退役军人专项基金26亿多元
□记者 齐静 实习生 宫庆乐 报道
本报济南7月30日讯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我省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工作有关情况: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0326笔、25.37亿元,发放困难帮扶资金7280万元,帮扶困难退役军人15262人次,专项基金对提高退役军人创业积极性、纾解小微企业初创期经营困境、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具有显著作用。
2019年8月,我省在全国率先设立50亿元专项基金,用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规模全国最大。试行两年来,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8.26亿元,帮助9564名退役军人顺利实现自主创业;办理初创期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79亿元,为459家小微企业解决初创期经营难题;办理创业信用和抵押贷款5.32亿元,助力303家军创企业做大做强。累计发放大病专项救助资金3176万元,救助3402人次;发放生活困难一次性帮扶资金3785万元,使11522人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发放突发意外一次性援助资金319万元,援助338人次,及时纾解因遭遇事故导致的临时困难。
为确保专项基金政策精准高效落实,我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走访调研覆盖全省136个县(市、区)、237个乡镇(街道)、482个村(社区),各级联系退役军人330多万人次。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了解核实困难退役军人情况,按照不同困难类别,逐人制定帮扶措施。同时,依托全省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精准信息数据库建立数字档案,动态管理;依靠上门服务建立纸质档案,实现市县两级有退役军人名录、乡级有档案、村级有台账、家中有联系卡、服务有记录,全面开展“一人一档一卡一策”精准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退役军人专项基金政策,今年3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启动了政策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关于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已于7月9日印发,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实施意见明确退役军人申请贷款不需要提供担保,防止合作银行擅自提高贷款条件;创业扶持贷款和困难帮扶分别由32个工作日压缩到26个和23个工作日,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限;不再要求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初创期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出资证明”。同时,加强贷款使用监管要求,明确对吸纳同一退役军人就业的初创小微企业规定不重复享受奖励,防止恶意套取奖补资金。
新修订的实施意见取消了大病专项救助中的“病种同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疾病范围”的规定,重新明确以各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为依据开展大病专项救助,进一步放宽大病专项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纳入生活困难一次性帮扶范围,积极扩大帮扶范围,放大帮扶倍数效应。同时,明确困难帮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受理机构由原来的村(社区)服务站调整到乡镇(街道)服务站,减少了流程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