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8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强科培优行动,引导普通高中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同时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省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建设200所以上涵盖人文、社科、理工、艺体、科技等多个领域的省级特色高中。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推行,对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等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当前高中办学“同质化”问题突出,以往分层办学的模式难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也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已经成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主题
文件指出,推动特色高中发展可以适当扩大特色高中的办学自主权。支持特色高中在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的同时,依据自身办学特色,自主设定招生标准,明确特色学科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或平时成绩中的要求,强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此外,可以借助高校的专业力量,支持特色高中与高等学校开展联合育人,高校要参与高中特色课程、项目式学习课程开发,将支持特色高中建设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本科高等学校分类考核。
目前,我省多数地方仍执行2000年确定的普通高中收费标准,20多年来,学校办学成本大幅上涨,而学费标准并未做相应调整,不少高中学校出现了办学经费紧张的情况。省教育厅联合省物价管理部门经过研究,对特色高中学费上浮比例进行了限定,要求学费上浮标准不得超过现行标准的30%,具体学费标准由各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支持新增学费主要用于特色课程开发、特色活动开展、办学条件改善等。
临报融媒记者 宋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