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0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新206国道与大山路交会路口南50米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三轮摩托车,车斗内满载货物,且违法载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叫停”。
经检查,该车驾驶人廉某驾驶证和行驶证状态正常。三轮摩托车驾驶室内乘坐了2人,副驾驶座的乘坐人员怀抱着1名儿童。后车斗内满载的货物高度超过了车身,而且没有进行捆绑固定,但就在这种情况下,还拉载了3人,其中2名儿童,一共拉载了6人。
据了解,廉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是去往平邑老家,为图一时方便,把货物和人员一同拉载。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及乘车人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并提醒他们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并责令廉某对拉载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8月11日17时40分许,特勤中队民警在G327国道与戈九路交会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车斗内坐满了人,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经了解,该车驾驶人韦某拉载人员是去附近接种疫苗,因路程近,觉得不会发生危险,便拉载了11人一同前往。货车车斗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稳定性毫无保障,一旦车辆出现颠簸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韦某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指出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驾乘人员均表示今后绝不再犯,自觉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通讯员 王洪国 闫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