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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法院干警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2021-09-1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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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忠山 临沂报道

  9月15日,临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文超将一只受伤的小鸟移交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经鉴定,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14日下午,干警发现一只小鸟出现在执行局门口,趴在地面上不动。“怎么不飞呢,难道是受伤了吗?”带着疑虑干警慢慢地靠近它。这时,小鸟也发现了干警,眼睛里流露着惊恐,一瘸一拐往前跑。经过一番观察后,干警果断将小鸟带回执行局院内,并喂食一些食物,希望经过短暂休息后,小鸟能够重新回归大自然。

  是日上午,干警上班后发现小鸟还在院内,正到处找食物和水。于是,干警迅速找来食物和自来水,放到它跟前,并站在远处偷偷地观察到小鸟可以进食进水。但“吃饱喝足”后,小鸟站在那里不动,干警经过几次尝试性“驱赶”,发现小鸟不能飞行。“之前也没有见过这种鸟,觉得可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事不宜迟,就抓紧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进行救助。”干警张文超聊起救鸟过程时说道。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赶到后,经查看确定该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其腿部、翅膀均有伤,将对其进行救治,待完全恢复后,择机放飞。

  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爱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不要随意伤害野生动物。发现受伤或迷途的野生动物时,不要盲目进行救助,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或直接联系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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