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10月6日讯 几天之内,多辆停放在小区内的私家车车内的财物被盗。盗贼如此猖狂,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牵出惯偷大道。
“我放在车内的2万元钱被盗了,请求公安机关给予帮助。”9月11日,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九曲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先生的报警。据张先生介绍,因为近期有事情要处理,就用报纸包了2万块钱放在车上的储物箱里了。9月11日早上,准备开车出去办事情的时候发现车里放的2万块现金不见了,经询问妻子儿子,家人都表示没有见到,怀疑被盗了。了解情况后,九曲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往案发小区。民警发现:小区监控视频显示,当晚凌晨2时许张先生停放在车位上的车灯亮了起来,紧接着一个身穿黑色上衣的中年男子从车辆的前面经过,而张先生表示当晚那个时间点并未靠近车。民警当即判断,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该男子展开研判追踪。
凌晨两点,大部分街灯已经熄灭,四下漆黑。小区内监控视频的清晰度也有一定的局限,要想看清楚男子的面庞,有一定难度。而且值班民警在侦查的过程中发现,该男子作案得手出溜时有意避开监控设备,反侦察能力极强。民警意识到,该男子应该是一个“惯犯”。
想到这里,值班民警立即调整了办案思路,围绕前科人员展开工作。且在此时,九曲派出所又连续接到多起类似的盗窃车内财物的案子。经摸排走访,并案侦查以及连续几昼夜的查证,民警锁定了具有多次盗窃前科的马某某。9月23日,待抓捕时机成熟,在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河东警方迅速出击,成功将马某某抓获。
经查,马某某,河东区人,有多次盗窃前科。今年8月份,刚刚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他,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自9月份以来,马某某深夜出没,以停放在路边、小区等户外未上锁的汽车为作案目标,采取手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先后作案四起,涉案价值达2.5万元。
出来偷,终归是要还的。等待马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醒:拉车门盗窃都是随机作案,盗贼能够得手,与一些车主的疏忽大意是分不开的。停车后一定要记得检查车窗是否完全关闭,车门是否落锁;另外,车内也不要放置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于飞 蔡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