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网后的夫妻俩被民警带回临沂作进一步处理。
“我的地盘我做主!”生活中,时常能听到这样带有调侃性的玩笑话,可在现实生活中,不管谁的地盘,都要依法依规行事,不能随意“做主”,否则就有可能会触碰到法律的红线。这不,在兰山区某市场经商的赵某夫妻俩就因为随意做主“自己地盘”上的货物,被兰山刑警抓获了。
前段时间,兰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接到报案,临沂西郊某水产市场仓储被法院查封的一批货物被人私自处置变卖。据报案人李某称,他借给赵某、徐某夫妻俩共计200万元,当时约定使用10天。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后,赵某和徐某夫妻俩因资金周转困难违约,拖欠长达2个月后,李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和徐某告上了法庭。
兰山区人民法院立案,被告人赵某明确同意,愿意用他在水产市场仓储内的货物抵债,法院依法对赵某水产市场仓储货物进行了查封。有天晚上,原告李某突然接到朋友电话,称被告人赵某正在转移被法院查封的货物。赵某连夜前往,可待他赶到时,被依法查封的货物早已被转移完毕。后来,兰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徐某败诉。宣判至今,被告人一直没有偿还借款,后来直接失踪了。
民警研判,全力追踪犯罪嫌疑人。
今年9月初,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安泉带领民警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徐某均53岁,他们私自处置完法院查封货物后,长时间没有露面。民警经过多方侦查获知,两人有可能躲藏在河南省焦作市。9月14日,民警前往河南焦作,在当地展开详细走访和摸排,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发现犯罪嫌疑人藏匿在焦作市山阳区。随着侦查范围不断缩小,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在一家极其简陋的烧饼店里。9月15日,2名犯罪嫌疑人顺利落网。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因还不起李某的200万元借款被起诉后,夫妻俩想尽了办法也未能筹集到资金,而仓库内的大批货物还未给厂家交付货款,这些货物被法院查封后,厂家非常着急,不断催促着这对夫妻俩尽快交付货款。面对连续不断的催债电话,夫妻俩自知拆完东墙也无法补上西墙,决定铤而走险。
夫妻俩躲藏在河南焦作,以经营烧饼为生。
他们趁夜间市场无人之际,在未经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法院依法查封的价值200余万元的水产品非法处置变卖。事发后,他俩自知涉嫌犯罪,于是开始潜逃,躲藏在焦作市郊区经营了一家烧饼店。平时也不敢回家,只有过年才悄悄溜回老家和亲人相见,也不敢随意外出露面,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目前,此案已被移送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财产所有人已经失去了自由处分的权利,非财产所有人更不得擅自处分财产。擅自处分查封物品,属于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使得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无法执行,依法可以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临报融媒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乔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