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费县一男子无证驾驶将一名步行的路人撞倒后,驾车逃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民警根据现场掉落的一只轿车后视镜锁定了嫌疑车辆,肇事嫌疑人迫于压力于肇事两小时后投案自首。
事发于当晚7点半左右,天已黑。在费县马庄镇某村,一名村民正在路上行走,被后面驶来的轿车撞倒在地。之后,肇事车辆逃之夭夭。接到报警后,费县交警大队探沂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察,现场在村内一条东西巷内,路面上遗留了一摊血迹,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距离血迹几米远的地上,散落着一只后视镜,疑似小型汽车掉落。
民警走访中了解到,伤者是该村陈姓村民,今年55岁,出事前从附近板材加工厂下班后步行回家。经调阅监控,民警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轿车,司机将陈某撞倒后没有停车,紧接着离开了现场。肇事嫌疑车辆被锁定,嫌疑人也很快浮出水面。
当晚大约9点半,办案民警接到消息,肇事嫌疑人已到梁邱派出所投案自首。
肇事嫌疑人李某永到案后,对当晚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据23岁的李某永称,出事前他开车去刘庄接其对象。经过事发地点时,切换近灯光后,没有发现前方有行人,等他看到陈某时只有3米多远了,李某永急打方向避让但未能成功,结果李某永驾驶的轿车与步行回家的陈某发生相撞,右后视镜掉落在现场,导致陈某严重受伤。
从出事到投案自首,中间相隔两个多小时,李某永又去了哪里呢?原来出事后,李某永心里非常害怕,没敢停留,而是驾车继续向东行驶了一段路,因内心极度恐惧紧张,没有心思再去接人,就调头原路返回。当他回到出事地点时,发现被撞的行人躺在地上,身边流了一片血迹,李某永见状匆忙驾车离开。半小时后,他停了下来车给家人打电话诉说了撞人的事。在家人劝说下,李某永鼓足勇气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核查,李某永名下肇事轿车是去年购买的,而他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李某永如实承认自己在驾校报名后,参加科目一考试没有通过的事实。
目前,李某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且无证驾驶,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吴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