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梅 临沂报道
10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杰,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王秀敏,向大家介绍《临沂市耕地保护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奖惩办法》)的基本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了解到,临沂市每年确定18—20个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奖励,共计近1000万。
《奖惩办法》的基本内容:奖惩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二是客观公正,三是奖罚分明。评价内容。对县(区)、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评价,主要内容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新增耕地挖潜和入库,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田长制”工作执行情况;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情况以及其他与耕地保护相关的工作完成情况。奖惩办法。一是奖励办法。分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和资金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是指对耕地保护成绩前3名的县(区)依次给予100亩、80亩和5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资金奖励是指临沂市每年确定18—20个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奖励。二是惩罚办法。分为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扣罚资金。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对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评价成绩低于70分,且排名后3位的县区依次扣减100亩、80亩和5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扣罚资金是指对临沂市耕地保护工作排名后20位的乡镇(街道),分别扣罚资金30万元。同时,《奖惩办法》明确了取消奖励资格的几种情形。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乡镇每年接近1000万的奖励资金将从临沂市级财政中统筹安排,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评价结果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按要求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并进行跟踪问效;临沂市财政局对申报的奖励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进行审核后,列入临沂市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对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落后县区和乡镇的惩罚办法分为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扣罚资金。扣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对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评价成绩低于70分,且排名后3位的县区依次扣减100亩、80亩和5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被扣减指标的县(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区)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扣罚资金是指根据年度耕地保护评价结果,对临沂市耕地保护工作排名后20位的乡镇(街道),分别扣罚资金30万元。临沂市政府将对出现的重大典型问题,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措施;对限期内整改成效低的,将进行警示约谈;对约谈后仍未有效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奖惩办法》的出台,是临沂市严守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它建立了全面的耕地保护奖惩机制,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共赢,起到良好的耕地保护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