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女结伙驾车到菜园偷菜,派出所民警顺迹觅踪确定嫌疑人,两嫌疑人被一同抓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令9个受害人没想到的是,案件破获后,他们领到了3600元被盗蔬菜的退赔损失。12月7日,涉嫌盗窃犯罪的高某、陈某被临沭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11月3日清晨,临沭县公安局南古派出所接到群众吴某报案,小庄子村南菜园6家农户的大葱、生姜、白菜等蔬菜被盗。该村东紧邻的青石路是县内西部南北通道,现场遗留下清晰的轮胎痕迹分析,派出所民警据此分析,窃贼系驾驶机动车作案。被盗蔬菜价值虽然不大,但在村子造成的影响很坏,派出所拿出专门警力进行侦破。
办案民警在走访小庄子村周边群众的同时,利用通往该村交通沿线的路口天网监控资料辅助侦查。小庄子村受害人反映,从去年夏秋开始,村南的菜园就时常发生蔬菜被偷,民警经过连续四天的摸排发现端倪。11月2日晚子夜时分,一辆三轮摩托车沿青石路自北向南行驶,途径小庄子村东路口时右拐,民警分析判断这辆机动三轮车有作案嫌疑。
该三轮车没有牌照,民警立足本辖区寻找该可疑三轮车。民警、辅警分片区逐个村庄街道进行查询,最后在辖区埠前村发现一辆疑似三轮车,经过进一步侦查核实,认定该村高某系盗窃蔬菜的嫌疑人。11月9日上午,嫌疑人高某被民警带至派出所,当日中午,另一名跟高某一同偷菜的妇女陈某被抓获。
已过花甲之龄的高某与邻镇陈某几年前在集市认识,陈某有多次盗窃前科。两人自今年10月以来,多次合伙驾驶三轮车到郑山街道朱果、小庄子等村外菜园偷菜作案9起,偷盗各种蔬菜价值3600余元。高某、陈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表示自愿退赔受害人损失3600元。
12月5日下午,9户受害群众领到被盗蔬菜的损失,报案人吴某拿到900元的被盗生姜损失后高兴地说,“没想到案子破了还能把钱追回来,派出所可又为咱办了一件好事。”(通讯员 陈兆永 李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