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关于实施卞庄街道及有关镇村
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从严从细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经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卞庄街道及有关镇村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3月23日12时起,实施全时段交通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
管控区:卞庄街道。
封控区:卞庄街道的杏园小镇、平安苑、海德公馆、碧翠苑、代村小区、金盾家园、阳光公寓、建设小区、世纪福城B区、职教中心家属院、开元国际商城、南小庄村,县人民医院,大仲村镇仲村村,尚岩镇驻地、西水沟村,向城镇田家村、土楼村,新兴镇东凤庄村、板闸湖村,兰陵镇造律头村,芦柞镇前芦柞西村、王田营前村、北头村,长城镇王樊庄村,磨山镇西石良村、周庄北村、西三峰村。
对上述区域所有国省道、县乡道路、村内道路、小区等出入口进行管制,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三、管制车辆
除执行任务的疫情防控车辆、医疗救助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发通行证的其他车辆,县工信局核发的工业企业供产保供车辆,县商务局核发的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县农业农村局核发的农资畜牧保障车辆,疫情防控志愿者个人车辆(凭疫情指挥部发放的志愿者证及所在党政事业单位开具的从住宅小区到服务小区的证明)外,其它车辆禁止出入上述区域。对有运送危重病人、临产孕妇等紧急特殊需求的车辆,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行,提供周到服务,做好相关记录。穿行上述区域的车辆应按指定路线通行,不得违规驻留,违者依法严肃查处。
请广大居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要紧张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每日测量体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居)报告。对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来人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对3月6日以来上海市江桥蔬菜批发市场方向来人,第一时间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让我们携手并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