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平邑县某路段处时,与林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车载孙某)发生碰撞事故,致孙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
孙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伤者家属筹集不起治疗费用,孙某伤重昏迷不醒,生命危在旦夕,平邑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的同志得知情况后,在第一时间介入,迅速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经过妥善救治,孙某已脱离危险,孙某及家属对交警在关键时刻及时出手相助再三表示感谢。(张飞 柴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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