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李童童 王金慧 马琳 通讯员 戚兴旺 临沂报道
近日,临沂市总工会就关于优化《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实施细则》下发通知,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增加了“会员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
此次调整经过临沂市总工会前期多次争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决定对临沂办事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实施细则》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增加了会员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会员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报销的,并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批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领取门诊特病互助金。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
该项调整已从2022年4月22日起开始执行,相关报销理赔工作,请咨询中互会临沂办事处理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