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朱长香 临沂报道
6月3日,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的政策清单。
实行商住用地预申请制度,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价款比例及期限。
商服、住宅用途等公开出让的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有意向的竞买人可按照预出让公告提交申请并缴纳预申请保证金成为预申请人。预申请保证金按照起始价的10%设置,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办理。对于预申请的,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公告报名期内按竞买保证金数额补齐差价。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付清。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缴纳的资金或解除银行保函,不计利息。预申请人不参与竞买的,预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参加预申请的,对出让起始价不超过4亿元的宗地,按照出让起始价确定竞买保证金;对出让起始价超过4亿元的宗地,以4亿元为基数、按照超出部分的20%上浮确定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付清。
暂停收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