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管理水平,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秩序如下:
一、温馨提示
1、非机动车请有序,停放在划线区域,以免影响他人出行。
2、规范停放车辆,共享文明环境。
3、美丽兰山建设靠大家,规范停放、文明你我。
二、停放要求
1、非机动车应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按箭头指示方向“定点入位、朝向一致、顺向停放”。
2、禁止非机动车辆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公共场所及城市管理区域乱停乱放。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隔离柱、地锁或者放置其他障碍物,违规占用公共场地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阻碍正常通行。
4、物业管理单位及沿街商户应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及时维护、引导、劝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畅通”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向非机动车乱停放说“不”。(通讯员 张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