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河东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以下简称《方案》),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等同步公布。
小学招生工作
根据《方案》,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报名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报名所需信息有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6个月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此外,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初中入学工作
根据《方案》,河东区初中招收具有河东区户籍、河东区六年级学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在具有河东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方案中,实行划片招生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只有一所初中的,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本镇街)初中;非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内有2所及以上的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招生。
属于对口直升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集体报名,落实小学与初中全员交接制度。
属于划片招生的,实行个人网上报名。各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依次录取,具体办法同小学入学报名方式。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以及非片区户籍且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服从调剂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初中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在河东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方案中,报名条件、流程与河东区常住人口小学入学报名要求相同。
非河东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条件、报名流程同小学部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案的相关要求相同。
临报融媒记者 宋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