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消费投诉处置工作,近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布4起消费维权“诉转案”典型案例,4家企业被依法查处。在深化消费投诉公示的同时,不断提升“诉转案”办理工作力度,增强消费维权公信力和执行力。
临沭县相朋百货商行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该当事人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采购“素板筋”等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依法对当事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处以5000元罚款。
蒙阴北城医院
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蒙阴北城医院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份开始在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含“督灸……具有治疗时间长、作用持久、疗效可靠、且安全无副作用的特点。”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该医疗广告中印证内容未标明出处。依法对当事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600元。
兰山区徐氏茶业商行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兰山区徐氏茶业商行进行检查,经查,其经营的有机锌硒茉莉花茶,没有有机标志、有机溯源码和有机证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1210元及“凤冈锌硒红茶”4袋,罚款5000元。
临沭县樊家日用百货经营部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樊家日用百货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对当事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5000元。
临报融媒记者 梅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