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力保障涉疫物资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12月23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涉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推进会议,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同时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在各县区展开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河东区仁德大药房、漱玉平民大药店、仁和堂大药店及河东耿建伟诊所等11家药店、诊所,通过调取购货清单、计算加价率等方式,现场检查其经营使用的防护口罩、75%酒精消毒液、84消毒液、连花清瘟胶囊等涉疫物资是否存在价格违法等行为。
据了解,自12月7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组织开展检查,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巡查检查等手段,不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店、医疗机构、医药公司等经营单位1779家,发放提醒告诫书2450份,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线索7件,其中涉嫌哄抬价格案件2件、未明码标价案件1件、涉嫌销售未注册备案的医用防护口罩1件、涉嫌无证售卖抗原试剂案件2件、向公安机关移交销售假冒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1件,同时,曝光典型案例4个。
下一步,检查组将持续梳理投诉举报线索,加大检查力度、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围绕监管重点,动态监管、全面覆盖,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散布虚假涨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临报融媒记者 刘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