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日前,临沂市费县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致驾驶电动二轮车的一名老人受伤。出事后付某某下车查看并尝试扶起倒地的老人未果,随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离开现场。事发3天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民警就找到肇事嫌疑人付某某,并将肇事嫌疑车辆一并查获。
民警对付某某的肇事三轮车进行勘查拍照。
“在费县梁邱镇大联合超市门前路段,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有老人受伤。”1月12日17时34分许,费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随后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勘查。
事发现场只有一辆电动二轮车倒在地上,据附近群众称,骑电动二轮车的老人受伤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办案民警随即调取事发现场周围监控,发现在事发时,一辆红色无牌的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左转弯时与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电动二轮车连人带车摔倒。电动三轮车下来一位女驾驶人,走到摔倒在地的电动车驾驶人跟前,伸手想把倒地的老人扶起来,但是没能成功。女子逗留片刻后,上了电动三轮车驶离现场。
民警在调查时发现,肇事车辆为无牌电动三轮车,因事发时天色较晚,且监控不够清楚,无法确定肇事者的面貌及车辆特征。民警决定从事发时开始倒推,采用“回放式”排查肇事电三轮的踪迹,以获取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调取监控时民警发现,那辆肇事嫌疑电动三轮车除了车顶上覆盖着一块绿色的防晒篷布,另外车身右侧后部有一个疑似电动车车辆品牌的标识。
通过连日调查,民警采取视频跟踪、轨迹研判、走访摸排等手段,逐步排查到肇事电动三轮车事发前,曾经在事发地点西边的梁王像路口北侧出现,继续追溯,又发现三轮车是从梁邱镇迎宾路集贸市场出来的……
1月15日下午,民警最终将肇事嫌疑人付某某锁定。1月16日上午,民警敲开了付某某家门,面对突如其来的民警,付某某自知理亏。等待付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吴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