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资讯网 > 信息 > 正文

临沂市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

2023-02-10 08:41
已有 0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武珊珊 临沂报道

  2月8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禁虚假宣传,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做到真实准确,依法诚信经营。

  提醒告诫书指出,培训机构应当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等价格要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若收费标准有变动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收费公示全面、完整、准确。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构背景荣誉、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不得虚构课程报名人数、虚构用户评价,不得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提醒告诫书还对不同的价格促销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范。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采取馈赠物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如果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所标示的价格(或者价值)应当真实明确。采用与其他培训机构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促销活动中的原价,应当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不得高于原价。对未销售过的课程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课程在本经营场所已有成交记录。

  根据提醒告诫书,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自《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对本单位的培训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者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临沂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临沂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临沂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临沂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临沂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临沂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临沂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临沂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我们崇尚分享。 业务联系:临沂市悦然广告有限公司
邮箱:lyxinwenzx@126.com 内容QQ:251941806 广告QQ:107770420
鲁ICP备17033267号-3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2422号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活动热点营销
临沂资讯网法律顾问:朱正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