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临沂市结合该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建立生态环境社会观察员制度,选聘出首批10位临沂市生态环境社会观察员。
据了解,观察员需满足熟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为生态环境安全发展献言献策,贡献力量;热爱自然、关注环保,具备较强的观察思考能力,同时愿意将个人关于生态环境的观察思考、调查报告和环境点评与公众进行分享,自愿为传播生态环境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带动和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年龄18周岁以上,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及时参加环境观察相关活动,履行社会观察员职责等条件。
此外,生态环境观察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当有观察员出现不宜继续担任观察员的情形的,予以解聘。
为确保观察员正确履职,临沂市将定期与观察员进行座谈交流,组织学习生态环境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聚力形成“建设美丽临沂,你我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观察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研讨,围绕观察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集中研讨交流,共谋发展之策,为临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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