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资讯网 > 民生 > 正文

罗庄区妇联:倾力调解化解纠纷,维护丧偶妇女合法土地权益

2021-10-28 11:07
已有 0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梅 通讯员 上官玉洁 临沂报道

  10月26日,在罗庄区妇联、罗庄区法院褚墩镇法庭、蝎子山村村委等一个多月的方努力下,丧偶妇女吴某某与村民谢某某的土地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签下了调解协议,顺利结案。

  由于目前立法尚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有的地区不对应当保障的特殊人群进行规定,往往导致“一镇一策”“一村一策”,出嫁离异丧偶妇女容易出现集体成员权益得到简单“多数”的否决。吴某某就因曾经离开过蝎子山村两年,导致土地荒芜,与村民谢某某产生土地纠纷。

  9月15日,罗庄区妇联联合罗庄区法院褚墩镇法庭到黄山镇蝎子山村,为丧偶妇女吴某某与村民谢某某的土地纠纷案进行庭前调解。

  当吴某某得知前来调解的人员中有罗庄区妇联的“娘家人”时,一下激动的站起来,眼睛瞬间通红,她含着泪水,用颤抖的手紧握妇联干部,说了一句“俺这件事都惊动了区妇联的领导了嘛,谢谢啊,您得给俺做主啊!”

  罗庄区妇联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相关的法律了解到,农村妇女的各项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要妇女户籍还在原地并为农村户口的,当地村集体应该保障妇女的一切经济权益、土地权益和其他相关权益。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10月26日,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双方签下了调解协议,吴某某的土地权益得到维护,罗庄区妇联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丧偶妇女的土地合法权益。

  近年来,罗庄区妇联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权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部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建维权载体,完善机制,重点突破,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部门合力,协同推进。联合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帮助广大妇女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协调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为离婚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转办、优先排期、优先审理”等“十优先”,并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方面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因经济困难,确无能力支付费用的妇女及特殊案件的妇女帮助申请法律救助。

  二是做好调解,促进和谐。发挥好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的心理疏导与调解作用,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为有需要的预离婚夫妻提供矛盾调解及心理调适服务,从而降低离婚率,促进家庭和谐,以家庭的小和谐促进社会的大和谐。

  三是搞好信访,化解矛盾。认真窗口的接待工作。对来访者及反映问题不激化、不冷漠、不逃避、不拖延,让来访妇女满意而归。发挥好12338维权热线作用。不断提高维权热线专业化服务水平。今年来,区妇联共接待妇女来电、来访56起,调处率达到100%,使妇联的信访窗口成为咨询法律、化解矛盾、倾听诉说、解决难题的场所。

  四是帮扶救助,真情关怀。做好对妇女儿童特别是困境妇女儿童、留守儿童的帮扶救助工作。通过春节、六一儿童节等节假日开展系列帮扶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爱心活动。两年来,为她们送去助学金、书籍、书包等共计15万余元的爱心礼物。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政府、社会的关怀、关爱。

临沂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临沂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临沂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临沂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临沂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临沂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临沂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临沂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我们崇尚分享。 业务联系:临沂市悦然广告有限公司
邮箱:lyxinwenzx@126.com 内容QQ:251941806 广告QQ:107770420
鲁ICP备17033267号-3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2422号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活动热点营销
临沂资讯网法律顾问:朱正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