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安交警在市区沂蒙路与解放路交会处电动自行车检查点开展劝导整治行动。
琅琊新闻网讯 从5月1日开始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来,临沂公安交警认真从严从细贯彻执行。通过开展路面整治、源头宣传,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一步增强了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工作中,临沂公安交警合理安排警力,在广场、学校、商场、市场等电动自行车通行集中的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集中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全力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行车秩序。
同时,民警还向过往的骑乘人员和群众发放宣传单页,讲解近期发生的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认识到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驾乘人员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高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