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宋晓豪 见习记者 张晨曦 通讯员 徐西江 临沂报道
近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庙山法庭在郯城县泉源镇九道湾林场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几张桌椅板凳搭起一个简单却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就地开庭解决矛盾纠纷,吸引了不少村民驻足旁听。
刘某向王某种植的农田里喷洒农药,致使一些玉米和花生枯萎绝产,为挽回经济损失,王某诉至法院。为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离法庭路途较远,庙山法庭决定到九道湾林场当事人的地头巡回开庭审理此案,同时也借此机会向村民们进行一次普法宣传。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刘涛发现案件具有可调解的基础,便从财产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诉讼风险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理讲解和普法宣传。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刘某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400元,当庭支付。进行完全部庭审程序后,法官围绕本案和类似的涉农案件对围观的群众以案释法、现场说法,介绍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此次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打通了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也折射出法院干警“为群众办实事”的深厚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