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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2021-07-1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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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一、推广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

  事项内容: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完善服务性收费措施,拓宽经费来源途径,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在参与课后服务给予收入奖补的基础上,将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量、教研创新等情况纳入教职工评价考核,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

  事项内容:为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部配足配齐符合环保要求的取暖设施设备,统筹上级资金进行奖补,并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保障今年冬季取暖工作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供暖季前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印发《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临沂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等,组织县区对机构进行拉网式自查核查,确保不留死角。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院院长150名、养老护理员5800名。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养老机构每年每处3-8万元、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每年每处0.5-3万元的差异化奖补。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在目前各县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进行园林化打造提升,建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区域。优化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事项内容:加强城市集中供暖配套设施建设,年内新增供暖面积582万平方米。保障取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进补贴政策落地和“交房即办证”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等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常态化受理和申报审核机制。出台《临沂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市、县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加快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面推广“交房即办证”,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对“96333”平台电梯信息录入情况逐台进行核查,落实维保单位信息录入、标志牌张贴责任,确保“96333”平台在用电梯信息录入率100%,定期对“96333”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定期统计分析电梯投保情况,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6月底前全市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80%,力争年底前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加强医疗机构广告管理,排查整治各类不规范、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行为。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严把“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关口,确保广告审查质量,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做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

  八、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广泛开展青年服务项目,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深化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新兴领域青年“筑梦计划”,加强对新兴领域青年的联系凝聚;依托临沂街舞联盟青工委开展“新时代·艺起来”青少年街舞公益课堂;试点建设青春社区,探索建设“青春网格员”,织密社会组织基层覆盖面,协助解决社区居民实际问题。实施“牵手关爱行动”,组织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特殊儿童,开展“牵手关爱·感受城市”公益活动,常态化提供“5+X”志愿服务,助力儿童健康成长。深入推进“沂蒙关爱行动”,组织8000余名志愿者与5300余名孤困儿童结对帮扶,扩大孤困儿童志愿帮扶覆盖面。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

  配合部门:市关工委、市民政局

  九、开展百家卫生院大提升活动

  事项内容:充分发挥医共体作用,市县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10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达到省提升标准;选派业务院长帮扶,提升业务管理水平,选派15名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业务院长”;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惠民行动,推进适合基层的创新技术开展和特色科室建设,助推10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开展千家卫生室大提升行动

  事项内容:建设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60个,并为至少1000个县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及康复理疗设备。持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和智慧化,实现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所需50项基本功能,集中向重点人群推送年度医疗和公卫数据、可视化健康信息。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开展“万名医护下基层”活动

  事项内容:建立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机制,医院结合自身规模、服务能力及专业特点对口联系乡镇卫生院,选派由临床、护理和管理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开展业务指导。推进建立双方长效协作机制,通过长期派驻支援、建立远程协作机制、接收医护骨干进修学习等形式,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开展中医药推广活动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放心方便用中药”活动,全市公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为门诊患者提供代煎中药并配送到家服务,建成共享中药房10处。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传播平台,举办全市第五届中西医文化节,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体验场馆,组织开发一批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中医药题材科教片。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者等群体为重点,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培训,使用好省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同时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护理补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十五、打造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

  事项内容:开展电子证照应用专项行动,加强电子证照归集力度,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全面归集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医保卡、不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个人电子证照及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法人电子证照,不断充实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强化宣传推广,引导申请人通过“爱山东”等移动服务渠道亮证即用,推动线上核验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逐步实现个人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免交实体证照,实现“电子卡包”有效应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

  十六、推出惠民利企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重点打造义务教育入学“全程网办”“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等惠民利企创新应用。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数据“聚、通、用”,提升大数据服务群众和企业成效。加强惠企政策服务能力,优化提升“临沂市政企直通车”平台服务功能,完善“企业库”“政策库”“事项库”“企业码”,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提升精准匹配能力,推动惠企政策“一网汇集”“一键匹配”“精准推送”“智能兑现”。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

  配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

  十七、提高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覆盖

  事项内容: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合理布局数据中心,落实好省数据中心用电补助资金,积极争创2个左右省级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智能充电桩等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进小区”,全力配合充电桩接电服务,年底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达到6800个以上,智能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推广无感支付、反向寻车、先离场后付费等智慧停车应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力助应急”企业安全生产用电预警分析系统纳入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持续扩大用电企业监测范围,为企业安全用电提供增值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当年任务

  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临沂移动、临沂联通、临沂电信、临沂铁塔、临沂供电公司

  十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督促各县区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区域、重点薄弱环节,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达到1批次/千人以上。组织市级畜牧质量安全抽检样品800批次,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九、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事项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狠抓农资市场监管,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坚决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不法分子,销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

  二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违法食品销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

  二十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云剑2021”“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铁拳1号”“断卡”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深度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创造性地开展防范工作,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开展“无诈社区”创建活动,建立“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持续开展破案攻坚会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防管控各项工作纳入平安临沂建设重要内容,压实各县区党委政府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构建“党政主导,行业共治”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两降两升两严防”工作目标,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安全。

  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临沂市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二、加快推动快递进村

  事项内容:年内打造2个快邮合作示范县,推动邮快、快快、快商、交邮等合作模式,实现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内实现快递服务农产品上行建制村70%以上,让广大农民群众农产品上行更加方便快捷。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三、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事项内容:严厉打击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以及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持续开展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监管,通过多种渠道事前告知购房者购房中常见问题,促进理性消费、减少纠纷,保护购房者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

  二十四、提升改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

  事项内容:用好市级涉农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提供专家服务,加快提升全市100个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农办

  二十五、实现医保个人账户支取全程网办、掌办

  事项内容:增加网办、掌办申请功能,打通医保至银行的网络专线,开发医保业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资金划转接口调用功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线上审批、实时划转。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二十六、补齐社区、街道配套群众健身设备

  事项内容:全面落实《临沂市城市新建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的意见》,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体育设施“补短板”,按照打造市区十分钟、县乡十五分钟健身圈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社区、街道配套群众健身设备,力争完成100个老旧小区健身中心建设任务;抓好1000个行政村、自然村的健身设施更新、新建。通过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保障建设资金。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配合部门:各县区

  二十七、优化公安系统服务保障

  事项内容: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十条措施》,配套制度文件64个,制定3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清单,从优化网上审批流程、精简办事证明材料、改进老年人服务工作、推广居民身份证业务自助办理、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实行机动车驾驶证“就近考”、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就近学”、优化车检服务、实行“1+3+N”联合护学、优化保安员考试服务等方面,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率。建立诚信守法类企业“免打扰”制度,选派180名民警担任“护航警官”。集中对全市180个市级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全覆盖式”专项督导检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二十八、推行行政复议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完善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全面升级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推行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下沉,缩短简易案件的审理期限,提高办案效率。依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强化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进一步扩大律师远程会见系统规模,及时为当事人提供远程会见法律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二十九、深化“免罚清单”机制建设

  事项内容:组织市直部门补充和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督促县区落实“免罚清单”机制;对企业、个体经营者等当事人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三十、开展送健康、送温暖、送医、送药“四送活动”

  事项内容:解决广大优抚对象休养难、体检难、偏远地区对象体检不便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局

  三十一、开展“10+N”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事项内容:梳理排查100件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久拖不决的重点信访事项,集中交办问题属地和主管部门,由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牵头,压实属事属地责任,精准施策化解,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切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三十二、分级推进三级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建设

  事项内容:搭建“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平台,探索“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党政兜底、信访统筹”模式,整合部门资源力量,引导群众诉求向平台集中、工作力量向平台汇聚、信访问题在平台解决,力争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访一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三十三、推进城市内涝和积水点治理工作

  事项内容:实施武汉路基础设施完善、八一路片区内涝积水点治理、五洲湖清淤及内涝积水点治理等工程,解决城市积水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三十四、推动物业治理能力提升

  事项内容:整治物业服务、专营单位、物业管理、属地管理、业主自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协同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解决排查出来的问题,同时边整治边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十五、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事项内容:完成北城新区5处口袋公园建设;完成滨河及北城新区9处裸露地绿化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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