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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比例不低于60%!临沂推动组建“红色业委会”

2021-09-2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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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日前,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红色业委会”组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红色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组建工作。

  业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 业委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

  《指导意见》中明确,规范业委会选举前置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首届业委会的,应依法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应发挥主导作用,对人选严格把关,配好筹备组成员。筹备组原则上由镇街代表、社区党组织代表、业主代表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人员组成,由镇街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业主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50%。业委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委员可连选连任。需进行换届选举的业委会,应组建换届选举委员会,人员依照筹备组的人员构成组建,选举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党组织代表担任。要主动引导党员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确保业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60%。

  在规范选举程序上,业委会委员选举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通过公开报名、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签订参选承诺协议、廉洁谈话及组织选举等程序逐步进行。

  在公开报名环节,社区党组织广泛发动业主公开报名,指导意向参选人填报《业主委员会人选情况审查表》。社区党组织结合业委会委员职数和报名情况,对意向参选人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报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

  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根据人选要求,统一征求纪检、公安、城管、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形成《业主委员会人选情况汇总表》,在小区公示不少于7日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社区党组织根据审查意见,与正式候选人签订参选承诺协议,明确不符合条件当选的,不予任职或责令辞职,并在小区公示不少于7日。

  社区党组织派员与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体廉洁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开展业委会委员选举工作,委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选举结果由社区党组织报送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并在当选名单中提出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提交业委会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委会有这些职责

  业委会职责主要是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草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并报业主大会决定;拟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倡导业主文明居住,及时了解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开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拟订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经营方案以及收益分配使用制度;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依法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做好涉及公共安全、环境整治、扫黑除恶等小区管理相关工作及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决定或实施的其他事项。

  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 业委会会议制度这样执行

  业委会首次会议应当自业委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委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次数和时间召开,每年至少召开4次,召开时间一般为每季度首月上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委会应当在7日内召开临时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委会委员提议召开的;20%以上小区业主书面要求召开业委会会议的;业委会主任或小区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召开的;街道、社区要求召开的。

  履职不到位业委会委员将被取消资格

  因履职不到位经业委会过半委员或小区50%以上业主提议的;业委会委员中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费、兼职、从物业公司取酬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情形且未改正的……有这样情况的,直接定为不合格业委会委员,提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取消委员资格。

  不及时组织物业公司对小区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操作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未能按期启动业委会改选以及不及时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未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长期不召开业委会会议的,不履行职责的,经街道、社区指导责令改正无效果的;亲属从事本小区物业服务的,或查明小区物业进驻与业委会委员有直接关系或与其近亲属利益关联的……这些情况也将会被取消委员资格。

  有以下情况的则是经社区党组织研究决定直接取消业委会委员资格:因产权转移,不再是小区业主的;收受物业服务企业及利益相关单位贿赂,侵占业主权益的;对物业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化解矛盾或配合不力,造成群众上访、集访、发生重大负面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的;策划带头违规越级信访,对党和国家政策持反对意见,通过微信群等平台媒介煽动业主信访,对抗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征信失信、拒不服从街道和社区监管意见,经责令仍不整改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 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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