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沭县的姚老汉非常沮丧,自己在村口买肉时遭到一名穿白衣青年的碰瓷,白白赔了500元现金,事后,姚老汉越想越不对劲。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跟踪追击苦寻“白衣人”数日,硬是将姚老汉被诈骗的500元现金依法追回。
59岁的姚老汉是临沭县玉山镇人,5月18日,他去村头买肉返回时,听到身后有东西碰他的三轮车,同时听到有人“哇吆”一声。老汉立即停下车,只见车后一个穿白上衣的青年,手提一个塑料袋,开口就说姚老汉把他的手碰肿了,非让老汉带他去医院检查。
姚老汉上前看了看白衣青年的手说:“你的手没变样啊!我在前你在后,怎能碰着你?”青年马上改口说:“你把我买的治疗心血管病的药给碰碎了,你得赔钱!”姚老汉问赔多少,白衣青年称,他买药品花了680元,给赔600就行了。老汉掏出手机要跟闺女说一声,白衣青年见状上前阻拦:“不用打了,你身上有多少钱?”老汉兜里只有500元钱,青年接过钱嘟囔着“就这些吧!”转身上了前边的一辆无牌白色轿车。姚老汉回到家,把这事跟闺女说了,父女俩越想越感觉不对劲,姚老汉觉得一肚子憋屈,拨打了报警电话。
临沭县公安局朱仓派出所民警根据姚老汉提供的线索,围绕嫌疑人乘坐的白色轿车展开摸排调查。由涉嫌车辆无牌,又无其他目击证人,确定嫌疑人身份成为侦查的难点。办案民警从临沭、莒南、一路追踪到日照。经过综合研判确定。嫌疑车辆系一辆白色现代瑞纳轿车,嫌疑人是江苏省阜宁籍的陈某,陈某案发后在山东省内多地活动。
6月30日,民警获知陈某出现在枣庄,立即前往将陈某抓获带回临沭。据查,陈某今年37岁,2013年因诈骗犯罪被判刑1年10个月,落网后,陈某对伙同浙江籍李某(白衣青年)合谋诈骗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现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诈骗的500元现金被依法追缴并退回给姚老汉。
民警提醒群众,时下不法分子利用“碰瓷”骗人的手段花样繁多。不管是遭遇不法分子人为设置的交通事故“陷阱”,还是碰到其他名目的“挖坑”骗人把戏,此刻一定要冷静处置,千万不能对不法分子听之任之。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同时找好现场目击证人,存好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以便为查破案件提供条件,使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临报融媒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陈兆永 胡雁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