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彩 黄孟娜 李梅 临沂报道
9月3日上午,在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电动自行车来来往往,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此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递进式智慧劝导”工作,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进行查处纠正、教育引导、信息登记,并现场发放“爱心头盔”。
“老人家,为了你的安全,一定要把头盔戴上。”
“知道了知道了,昨天我就领了安全头盔,今天出门忘记戴了。”
活动现场,执勤民警依次对过往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文明劝导,让市民进一步了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演示了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叮嘱他们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戴好安全头盔,杜绝交通违法陋习。此外,执勤民警还通过宣传条幅、展板、广播等提醒广大市民“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有不少市民自觉佩戴头盔,但也有部分市民携带了头盔,放在车篮里未按规定佩戴,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予以纠正,直至他们规范佩戴后才放行。
为方便现场没有安全头盔的群众能够及时戴上头盔,现场还有志愿者发放“爱心头盔”,自愿借用的群众可通过手机扫码向头盔企业支付押金的方式免费使用头盔。
“交警劝导戴头盔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爱心企业发放的爱心头盔我们用着也放心!”市民李女士特地带着两个儿子前来领了三个头盔,她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安全头盔是“头等大事”,不仅大人要戴,小孩子也应该佩戴,今天带着两个孩子来领头盔,就是想让孩子认识到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了解交警叔叔工作的辛苦。 “头盔可以保护头,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戴上头盔的孩子称。
据悉,对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执勤民警会进行三次劝导。第一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关注其“临沂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阅读临沂市文明办和交警支队联合发出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第二次被劝导,要求其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并集赞;第三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现场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参加10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同时利用劝导小程序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正确佩戴头盔。对不规范佩戴的,予以纠正,直至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方放行。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宣教中队中队长贾伟峰在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8月30日起,临沂城区全面启动“递进式智慧劝导”,通过公安交警的宣传、劝导和爱心企业发放头盔等方式,广大市民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头盔佩戴率也有很大提升,对预防、减少交通安全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下一步,临沂公安交警将会继续扩大宣传面和覆盖面,走进企业、学校、社区,让更多的市民重视交通安全、自觉佩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