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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布实施办法 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这样做

2022-07-0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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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魏振彬 临沂报道

  7月6日,中共临沂市委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庆功就《临沂市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情况做了介绍。

  《临沂市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明确类型标准。在覆盖“临沂最美人物”“全市道德模范”“临沂好人”等传统先进典型的同时,创新性地设立“沂蒙楷模”荣誉称号,用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或某一领域有重大影响,具有很强时代性、代表性、示范性的重大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健全选树机制。实现发现挖掘、申报命名、宣传发布、学习践行、关爱礼遇、动态管理等6大环节链条化,详细阐释了审核程序、评选办法、宣传途径等,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各个环节提供了有力遵循。

  细化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提升选树效果,严格规范管理,切实把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此外,临沂市委宣传部瞄准先进典型礼遇、帮扶、管理等薄弱环节,着力破除政策壁垒,全面整合资源要素,探索制定2部实施细则。一方面,着眼于增强先进典型人物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起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明导向,梳理汇总各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已有资源要素和政策措施,制定了政治嘉许、健康关怀、景区开放、节日慰问等9项可落实、可推广的礼遇帮扶政策,形成了《临沂市先进典型礼遇帮扶实施细则(试行)》,在全市上下营造了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为引导先进典型人物加强道德自律、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先进典型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按照“谁推报谁负责”原则,履行由本地区本系统推荐产生的先进典型管理责任,做好关爱帮扶、心理疏导、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行为引导等工作,确保先进典型品牌越擦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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