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招商银行临沂解放路支行运营主管接到大堂主管发来的一张图片,称某客户咨询手中的一张金融债券,询问该债券是否可以提前兑付或质押。运营主管查看该金融债券图片,发现该凭证债券期限为十年,发售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年息为百分之12.5,并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章,金额为肆仟伍佰萬,票面存在凭证号且标注为金融债券。
招商银行临沂解放路支行运营主管经过仔细分析,发现该金融债券凭证与平时常见的国债凭证样式不符,无业务印章,无购买人相关信息,且财政部印章较鲜艳,纸质较暗,期限10年且年利率高达12.5%,明显超出债券市场利率,日期及利率书写习惯与国债凭证常用书写习惯不符,且国债金额为固定金额。
于是运营主管登陆财政部网站查询相关信息,经查询发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于2023年6月5日发布公告声明,称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均为国债,未发行过金融债券,且1997年后已不再发行实物国债。此外,运营主管通过多方面查询4500万金融债券,发现这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法,存在多人曾经上当受骗的情况。综合判断后,运营主管告知大堂主管该金融债券为伪造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法,且将财政部相关声明告知客户,提醒客户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财产损失。
目前犯罪分子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手法高级,多利用人们相信国家机关的心理,谎称存在一款利率高、需要抢购的产品,达到让人相信这是一种高收益产品的目的。随着银行存款利率降低,客户对高收益产品产生高度需求,这正好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作为金融机构,招商银行临沂分行会继续践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积极宣传金融知识,助力提升公众金融安全意识和反诈能力,提高客户的金融防范意识,守护好客户的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