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据微信公众号“临沂发布”消息,山东省临沂市发布关于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通知显示,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3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120万元。
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