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早饭后,临沭县店头派出所民警路云杰来到辖区陈秀艳大娘家,他告诉陈大娘,偷她家那只鹅的3个贼逮着被拘留了,说罢将追回的100元赔偿款递到大娘手里。陈大娘高兴地说:“大热天,为了俺1只鹅,让你们操心费力好几天,还不够你们的功夫钱。”
6月30日,陈大娘来到临沭县公安局店头派出所。她告诉民警说,自家撒在院外的一只大白鹅没了,门外地有一摊鹅毛,估计被人偷去了,这只鹅有七斤多,能值100元。所长施凤成知道民警人人手里有活,可一只鹅对陈大娘来说也是大事,他赶紧带着辅警来到大娘家不远的现场,提取固定现场证据。走访时,街坊邻居告诉他,中午有辆棕色轿车停在现场附近的巷口。当天夜晚,民警调取镇驻地交通沿线监控资料,从中甄别发现线索。
民警通过对现场进行分析,认为外地经过车辆偷鹅的可能大。案子虽小,可从所长到民警,大家没拿着案子当小事。他们从查找停在现场的轿车入手,通过轿车查找嫌疑人。7月1日,民警经过侦查,认定嫌疑车辆为一辆棕色轿车,驾乘该轿车的临沂市罗庄区李某、赵某等3人是偷鹅的嫌疑人。7月2日,知错悔过的李某、赵某3人主动到店头派出所投案。原来,6月30日这天,他们三人驾轿车途径店头镇时,趁街上无人之机,见物生心偷走了巷口的这只白鹅。李某、赵某3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天,并赔偿受害人陈大娘100元的经济损失。
“我们把为群众办实事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行动。派出所真正的大案没多少,多是这类鸡狗鹅鸭的小案子。常跟民警说,再小也是案,赔本也得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能嫌事小,越是小案子,越能看出我们对群众办事的态度。”采访时,所长施凤成说。(通讯员 陈兆永 王伯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