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社会车辆集体外出培训、参观学习,在其他部门单位是否普遍存在,是否存有管理不严问题?”在今年年初启动的十四届罗庄区委第十二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被巡察单位有自行租赁社会车辆的问题,随即与审计组交换信息,同步对被巡察单位开展监督工作。不久后,罗庄区专门出台了两项文件,对部门单位公务活动租赁社会车辆行为进行规范。“这是罗庄区深化巡察与审计监督联动,提升巡察监督精准性的又一案例,也是我们以审计力量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生动写照。”罗庄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运玺说。
如何让巡察不“失察”,效果更震慑?2019年,罗庄区以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入点,创新实施了“巡审联动”审计实体化运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罗庄区的“巡审联动”审计实体化工作扩大到区直部门单位,强化了计划联动性,将政治巡察和经责审计有机融合、有效配合,在实践中蹚出了一条创新巡察工作的新路子。
“每轮巡察队伍的组建,审计和财务等专业人都是‘标配’。然而,巡察工作也一直面临专业人才不足的难题。”罗庄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向前直言,通过“巡审联动”,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审计工作的专业性能实现优势互补,达到人力、物力、财力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和巡察监督叠加效应。
一体谋划、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已经成为罗庄开展巡察审计联动工作的“常规操作”。这一做法,离不开对该项工作的顶层设计。
挂牌成立罗庄区巡察审计服务中心,建立起“一套人马、两项工作”的专业化巡察审计队伍。罗庄区委、区政府专门研究出台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在计划立项、进驻实施、共享资源、推动整改等方面建立起全链条联动机制,促进巡察和审计深度融合。
“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时,我们会与区委巡察办共同确定进行‘巡审联动’的名单。在具体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也会根据被巡察单位实际,采取不同的方式和角度开展工作。”罗庄区审计局审计组组长周克军介绍,每轮巡察前,审计部门会同区委巡察组提供对被巡察单位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情况,巡察组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巡察中,巡察组梳理出重点项目清单,审计组第一时间对重点项目进行快速审计,工作中共同商议、印证疑点、锁定问题,遇到重大疑点问题第一时间开展会商,明确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确定需要延伸了解的事项,安排人员延伸调查。巡察后,对已巡察但尚未审计单位,由巡察组提供巡察反馈意见和需要重点关注问题,确保审计有的放矢。
优化工作机制,推动联动走向深入,罗庄区积极探索,让巡察审计“联”在实处、“动”出实效。“实践证明,通过‘巡审联动’实施的项目,巡察组和审计组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互相印证各自发现的疑点及问题线索,实现了资源共享、巡深审透,发现和查处问题更加精准高效。”据罗庄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引入审计力量后,巡察内容更加聚焦、针对性更强,发现的问题从浅表向深层次转变,为纪律审查和重大案件的查办提供了突破口。统计数据显示,通过“巡审联动”发现问题个数、线索较以往分别增加44%、130%,发现问题线索和成案率分别提高21.7和29.2个百分点。
通过持续不断的探索,罗庄区将巡察审计拧成一股绳,借力借势形成震慑,实现巡视监督触角有效延伸。
“一些久拖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在‘巡审联动’的推动下终于得到解决。”罗庄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感慨道。
此外,“巡审联动”审计实体化工作还成为了决策者的参谋助手。每次巡审结束后,巡查组、审计组都会就共性问题集中研判、分析原因,向区委、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专项治理建议,受到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关注和一致好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监委分别对罗庄区成立巡审服务中心、建立“巡审联动”的做法予以肯定;省审计厅“四进”工作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纳入全省改革创新试点;《中国审计》《山东审计》等各级媒体和政务信息从不同角度对罗庄区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宣传。
临报融媒记者 赵琳琳 通讯员 董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