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蒙阴男子公某因打工期间好逸恶劳、违反管理规定被老板“炒鱿鱼”后,他在短短一周内竟然连续作案8起,盗窃6辆私家车和2家商铺,涉案价值10万余元。当面对民警的讯问时,公某轻松道出了自己的作案动机:手头紧!
嫌疑人公某作案后躲在足疗店挥霍,被民警抓获。
据莒南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21岁的公某是蒙阴县人,初中只上了一年级便辍学,在社会上混迹多年,一直好逸恶劳没有学到像样的技术。后来,他在日照岚山区一企业打工,可在工作时间因严重违反规定,被罚款后辞退。
9月9日深夜,无所事事的公某从日照打车来到莒南县城,他在一家足疗店消费后,一摸钱包已经所剩无几,于是打起了盗窃的主意。9月10日凌晨2点,公某骑着共享单车在莒南县城转悠,寻找作案目标,因公某在修理厂打过工,于是将目光盯在档次较低、车况较旧的面包车。公某明白,这类车价值较低,很多车主停放时不太上心,不但会将车随意停放,个别人还会图省事不锁车门。
莒南警方连续接到多起车辆被盗的警情后,民警迅速立案侦查,很快锁定嫌疑人身份,于9月18日在莒南县城某足疗店将嫌疑人公某抓获。民警讯问公某何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频繁作案?而公某回答的作案理由居然是“手头紧”。民警介绍,他们曾到公某村中抓捕,有村民称,公某的父母因有这个败家儿子已经欠下了很多外债,无脸面在村里生活,为了躲债已经外出打工多年。
警方查明,从9月10日到9月16日,公某先在莒南县城盗窃面包车3辆以及商铺2家,还窜至兰山区、蒙阴县、费县用同样的手法盗窃3辆商务车,共涉案价值10万余元。公某供述,盗窃车辆均以极低价格卖给了不法二手车商贩,所得赃款大多被他在足疗店和KTV挥霍。
9月28日,莒南警方召开退赃大会,将已经全部追回的被盗车辆发还给受害人。目前,公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收购赃车的多名二手车经营者,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临报融媒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徐向田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