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12日,临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临沂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临沂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开始申报了。
此次申报对象为县(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中有较大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广泛社会认可和赞誉的均可申报,规模较小但创建工作经验特别突出的也可申报。根据通知,此次申报工作由本县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0日,申报数量为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2家,临沂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30家。企业申报时,需注册“山东省放心消费创建服务系统”,提交单位简介、创建总结材料、放心消费承诺书及其张贴照片、营业执照和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照片等证明材料。已获得2020年度省级、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今年不可申报同级示范单位。
另外,通知还要求对已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跟踪管理,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充分体现引领带动作用,确保持续达到标准规定要求。一旦发现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者不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及时撤销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赵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