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一部全面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充分回应社会关切的法律。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0.11亿,互联网网站422万个,应用程序302万款,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日趋广泛,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利益问题之一。
个人信息保护法共8章74条,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该法明确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具体来看,针对“大数据杀熟”,该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针对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设备等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出回应,包括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对此,记者咨询了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他表示,在之前就接触过个人信息泄露进行维权的相关案例,现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在立法上前进了一大步,也让维权者有法可依。该法明确规定了谁能使用个人信息,谁不能使用个人信息以及怎样使用个人信息,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权属权益;该法的实施将促进信息数据依法合理利用,个人信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护。
临报融媒记者 梅香玉